我在天堂注视着你
题记:
慕容说:天堂往左,深圳在右。
我说: 因为相识是一种缘分,所以上天会将它安排得奇妙无比。
(一)
我是一个学生,属于那种如果被扔到万千的人群中,肯定会被湮没地无影无踪的一类,这虽然有些夸张,但我所学的专业允许我把这个所谓的夸张发展到一个至少让自己能够接受的层次,而且恰好我比较擅长这个,于是我便在这只争朝夕的四年的每个晚上,泡上我钟情的冰咖啡,顺便提一句,是在门口的大超市买的,口味绝对地道。然后静静坐下来,感受着手指在键盘上舞动所带来的韵味。我陶醉。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能真的找到如同在战场上叱咤风云的感觉。
就像所有的大学生一样,我过着十分颓废的生活,我是个不愿意勤快的人。从小他就是我前进的敌人,我总是一边无可奈何的听着那个亲爱的老娘在我耳边唠叨着我的被子衣服裤子手脚全身哪儿都要清洗了,一边打心里替我的老爹难过,毕竟,在我不在的时候,他就是这种唠叨的最大受害者。于是我每次回到学校都会有一种如鱼得水的感觉,比回家还亲切。所以我老觉得我欠了他们什么,至少我不够孝顺。
迷迷糊糊就走到学习的尽头了,便是那个惹人注目的专业实习的到来,我打心眼里痛恨它的存在,毕竟,让我放弃每天早已习惯下来的生活,放弃我最亲爱的DVD碟们,放弃那张纷乱而又温暖的床,放弃后窗那碗热气腾腾的馄饨,放弃所有我业已堆积起来充实我那单薄的生活的一切。我显得十分不快,更可气的是,我被那些所谓的“当权者”分配到了一个边远的角落,那个名字都那么古怪的小地方。然后我对着寝室那个正在幸灾乐祸的家伙很轻描淡写地说到:“小子,只怕这回你要和我一起走了”。接着,我就看到了一张惊愕的脸。仿佛我嘴里吐出来的是珍珠,只不过不是那个美丽的人鱼公主的眼泪罢了。
说起鱼,我倒是有着大量血的教训。从小到大,不知中了什么邪,那些鱼总是变着法儿的和我过不去,把它们最后的刺一根一根地往我喉咙最深处扎,就像是在和迫害它们生命的凶手做殊死的搏斗,不管是清蒸的,还是红烧的油炸的做汤的甚至是生鱼片,都在我的口中留下了亲密接触的印记,所以鱼和狗一样。都是我这二十几年微薄的生命里最无法企及的东西。而那个地方,偏偏又是产鱼的胜地,一想起这个,我就咬牙切齿,“我要带一大包肉去,红烧的,到时候留你的份”。我对那个于我同甘苦的兄弟抱怨着,展示着我的美好打算,“还有。最好能 让我看到人鱼,感受一下童话里的味道”。可惜他正在打他的魔兽,无暇听我在讲什么,我懊恼的背过身去,不太情愿的憧憬着即将到来的日子。
别了,我最亲的寝室;别了,我那两个月没洗的衣服;我会在2个月后回来洗你们的;别了,我的饼干,我的泡面。窗外,是萧瑟的秋风,黑夜冷笑着看着我,我真想给它一拳。
9月8日,我在日记里写道:诸事不顺,胸口发闷……
(二)
直到我到达那个学校的那一刻,我还没有意识到这次无谓的“旅行”会给我带来什么样的改变,校园出乎我意料的漂亮,我觉得比我的那个负债累累的母校顺眼多了,老师也是十分的和善,当天就帮我们打扫好了供我们使用的办公室,我们随意地安排了各自的座位,我由于一贯的作风,就选择了离门近的座位。一来可以比其他人快个零点二秒钟冲出大门。奔向神圣的饭堂,这个时间可是经过我详细测算的,还有,就是我可以欣赏到窗外的景色。窗外是清脆的竹子,这让我想到了胖胖的大熊猫。所以我决定。这个位置,是属于我的了。然后,一个红色的身影坐到了我的对面,视线:西北偏北,这让我想起了那部很著名的电影,男主人公在戏里把女主人公迷得屁颠屁颠的,不好意思,我跑题了。
其实说实话,我对红色一直不是很感冒,自从小学的时候我那可爱的老娘硬给我套上了一件据说在当时颇为流行的红色毛衣后,我便在同学“熟螃蟹”的绰号中含泪生活了一大段时间,给我当时幼小的心灵带来了灾难般的冲击。或许,这和我现在吃螃蟹吃得特狠也有一定的联系吧。要把敌人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是伟大的领袖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
不过出于礼貌,我还是打量了她一下,刚好也碰到她的视线朝我这扫来,顿时激起了我的自卑情结,传说中的大眼睛啊,我偷偷从窗子的玻璃中不安的审视着自己的芝麻眼,心里对老娘的不满升到了极点。有什么了不起。能大过青蛙吗?我立刻就释然了。作为那位阿Q的同乡,我当然是深谙此道的。
日子在发霉。天气愈加地显热起来。一点也没有秋的样子。我坐在办公室里,脑子里想得天花乱坠,思维的运动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而她就坐在我对面,静静的,很认真的写着不知道什么东西。我们就像电影里的两个不同命运的人,演绎着不同的生活,就像两条平行线般,从来没有想过能发生具有交集的故事。所以据她后来所说,她是我欺负的受害者,对于这个结论我一直挺惊讶的,我觉得我这人实在是一特好青年啊,怎么会欺负一个小女孩呢,就是如果真有的话。我怎么一点也不记得了啊,是不是记忆出现什么问题了,后来去查了书才知道,一般的天才都会有短暂的间歇性记性短路的现象,很多名人,都发生过这样的问题,比如那位犹太著名物理学家。于是,我便显得十分得意。
如果有老天,我希望:能用任何东西换回那份记忆。哪怕是生命。
那俨然是我最开心的一个半月。我告别了我的咖啡,告别了我那折磨人的文字生活,告别了那个和贫民窟一样的床,过着仿佛只有在童话里才看到过的生活。自由,轻快。我希望一天能变成240小时。而我到后来才明白。带给我这一切的,不是环境,而是人,是她。原来如此天真可爱的女孩子,并不是童话里才有的。所有的一切,因人而变得异常绚丽。
偌大的校园里。各种不知名的树叶飘飘然落下,落英缤纷,构成了一副纯美的画面,我仿佛在很久前的童年的某个片段梦见过这个场景,老天保佑,在这个远离尘世的地方又让我看到了过去的影子。一瞬间,我觉得自己永远停留在了那块土地上。和梦中的那个人一起翩翩起舞。她还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晶,就像冰晶一样晶莹动人。而那火红的颜色,在我的眼里也渐渐变得柔和起来。红色象征着热情,也是纯真。
10月28日,我在日记里写道:心情美好,仿佛胸口也不那么疼了。
(三)
回来之后让我觉得很不习惯,我习惯了抬头就看到一个人,一笑,一抬手,一颦,一投足,一个微笑,就代表了所有,我在一夜间又回到了我的陋室,回到了我继续堕落的地方,但第一个晚上。我就失眠了。窗外照例一长三短的猫叫声在我听来是如此心烦,原来心里念着一个人的时候,连加了糖的咖啡,都是苦的。
说到底,我不是个喜欢把感情外露的人。况且只是所谓的好感,何必要让自己茶饭不思呢?北门的酸辣米粉还是那么够味,洋溢着学校特有的气味,我大口大口的吞食着雪白的米粉,一边任凭汗珠从我的额角划落。我是个外表坚强的人,但其实内心是异常脆弱。就像我的手。四季都如同阴冷的寒冰,只有依靠辣椒的热量来使自己得到微弱的温暖。这样的日子,才是我已经习惯的日子,习惯真是个好东西,一旦沉沦在里面,就可以忘记很多想忘记和不想忘记的东西。
我继续在半夜用我那键盘敲打着略嫌单调的声音,照例在2点那只老猫的标志性的叫声后起身,续一杯咖啡,然后掰几块饼干在里面,我固执的偏爱着一个牌子的咖啡,就像我一如既往的用着那个叫做沙宣的洗发水一样。我终于又回到我的习惯中去了。
而这其间,断断续续地用手机和她保持着若有若无的联系,说着淡淡的话题,我们就像已认识多年的朋友,在寻找着那一份曾经的共鸣。这样很好,我这样对自己说。因为我知道她过地很好,很开心,就像在那所学校那样。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其实我的认识是错误的。
终于有一天,她对我讲了她的故事,一个很凄美的故事,就像所有的校园小说所讲述的那那样,她也有着倾慕已久的人,这并不让我感到特别惊讶,因为像她那样的女孩子,应该有这样一份属于她自己的故事的。不管结局是什么。虽然所谓故事。就是已经过去的事。但仍让我看似平静的生活产生了波澜。我原来只是一个闯入者。在她的生命中。我只是一个过客,坐看潮起潮落。这是我原本意料到的事实,但等它真正来临的时候。我还是那么不堪一击。
我说了我是个不轻易表露感情的人,所以还是和以前那样过着自己的生活,我变的很麻木,生活的残酷就是它要么不告诉你事情的真相,要么就会让你体无完肤。我选择用麻木遗忘过去,遗忘她。
我破天荒的去买了纯味的咖啡,很苦很苦的那种,每个夜晚来临的时候,我就会呆呆得坐在窗口,享受这这种纯苦带来的味觉冲击,我不知道这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我只是机械得顺从着大脑的支配。只是为什么,褐色的咖啡中,也全是她的影子,原来当心有所挂的时候,咖啡也会喝醉。
其实我还是很羡慕那个未知的他,我记住了她对我所说的所有细节。还特意去买了那本叫视野的杂志。回想起我高中的时候整天捧着体坛周报。真是异常酸楚。层次这真是个十分微妙的东西。难怪我到现在还是一无是处,人家都看那么深度的东西,我倒是还整天拿着几张破报纸乐此不疲。难怪……只是他一直不知道有个人默默地喜欢了他那么多年。真是悲哀,我突然有种想落泪的感觉,不行,我要忍住,书上说了,男儿泪,值千金!
但如果有这样一个女孩喜欢我,我会用生命来交换。有女如此,夫复何求!
夜色很深了,我对着窗外静谧的世界,流下了黑色的眼泪。她生气时的样子,她瞪我时的样子,她对我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被我永远收入记忆,永远不会再打开。
12月28日,我在日记里写道:偶尔出现眩晕,嘴角时常流出暗红色的血
(四)
不知道这样过了多少天,我开始在扳着手指加脚趾算着离开学校的日子。还买了许多摇滚的CD,听着他们疯子一般的嚎叫,我会觉得心里异常安静。绝望、感伤、无奈、忧愁这些本来就是我生命中最浓重的墨色,而至于那片在实习时的灿烂阳光。我已经快感受不到它的热量了。
期间经历了找工作,就和哲学里讲的那样。道路的曲折和前途的光明在我的身上得到了最完美的结合。我不禁开始佩服起前人那伟大的思想创造来。而在这段最痛苦难熬的时期里,是她的出现让我得到了勇气和信心。在我快要崩溃的时候,她就像一个仙女一样出现。给我带来了久违的温暖,我都有些忘记温暖的感受了,最后,我终于成功了。
寒假里,我又去了那个僻静的小庙。主持很凝重地对我说,无所欲,无所求,万物皆在你心。我仿佛开了窍。是啊,原来我一直希望遇到的那只美丽的人鱼,就是这个火红的精灵。我面对着满山的苍松翠柏,飞瀑惊石,心中那好不容易筑起的保护壳,在一瞬间化为灰烬。
我的身体越来越差,常常在深夜很猛烈的咳嗽,连床都会颤动。我对他们说,看来我真的老了,我以为不吸烟不喝酒就不会老得那么快。没想到还是那么不可抗拒地老了。关于衰老,还有段很经典的说法,开始回忆就意味着一个人开始老去,他要在为时不多的日子里把已过完的日子好好梳理一遍,把该遗忘的遗忘,然后告别。我是在一个颓废诗人的绝笔中看到这段话的,觉得很有意思,就记了下来,还加了注。
可是我已经在开始回忆了,回忆和她在一起的日子,回忆所有的亮色和暗色。我常对最好的兄弟说,可笑吧,我们才认识那么短时间,却好象有很多可以回忆的东西。他喝了口酒,把瓶子从三楼的窗子扔了下去。发出那种金属撞地所特有的声响。“回忆不是用时间,而是用心”。我们于是都沉默了。大口大口喝完剩下的啤酒。
冬天来了。树木都变成了光秃秃的,我对她说,明年冬天,我陪你一起打雪仗,看大海。冬天的大海,会比平时更增一份雍容和宁静。你等我。
2月28日,我在最后日记中写道:今天早上,刷牙。比平日吐血更多了,颜色鲜红……
……
……
……
尾声:
我终于变成了精灵,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我终于可以永远不离开我心中的她了,我会用我最大的力量保护她,我生前最爱的人,只是我,不能陪她看雪了,而大海,也成了一个遥远不可及的地方,我实现了自己的诺言。用生命交换她的幸福。我再次微笑着看着她,就如同在多年前那一个个温暖的下午一样……
可是,她还是会在那一个个冰冷的夜晚惊醒吗?她还是会固执地守着那一份纯真的情感吗?她还是会在那片温暖的阳光下笑靥如花吗?她还是会对人世间所有的希望产生悲绝的念头吗?我已经无法知道了,我看着所有的一切从我的手尖滑落,再也无法捕捉。泪如雨下。
我在天堂,看着红色的人鱼翩翩起舞……
于2005年3月7日凌晨3点3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