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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 骗子苏州办"印度学院" 堂而皇之招收本科学生

骗子苏州办"印度学院" 堂而皇之招收本科学生

  仅凭一张非学历教育的办学许可证,31岁的苏州市民程某打着“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的旗号,在社会上招录起高考落榜生,堂而皇之办起了专科、本科教育。
  在学习了一年半后,一些“大二本科生”才发现自己落入了程某所设的美丽圈套。此时,不仅学业荒废,而且损失难追。到1月4日,已有57名学生到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起诉程某。

  回首程某的非法招生和办学之路,可以清楚地  
发现诸多漏洞。2006年,有关行政机关和职能部门也曾介入调查和处理,但不知何故,遗患至今。快报记者刘向红

  进展

  被学生起诉后“转移财产”

  2006年,“苏州安迪信息技术培训中心”被注销,程某从吴中区来到苏州工业园区,向教育部门申请开办了“苏州工业园区安迪信息技术培训中心”,继续以专、本科教育为名到处招收学生。这次,程某原打算悄悄将学生转移到网络学院,没料到提前收缴下学年学杂费,而导致事情败露。

  2007年12月8日,程某主持召开06级学生家长会。会上,程某一再承诺,保证学生2008年3月到中国地质大学网络学院吴江中心注册学习,并通过相关考试,尽早取得毕业证书,但家长坚决不同意,一致要求程某退还所收的学杂费,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迫于压力,2007年12月20日,程某正式作出书面说明,承认自己“违反规定招生,侵犯学生及家长的利益,愿承担因此造成的责任”,并提出解决方案:于2007年12月31日和2008年2月1日,分2次退还每个学生5万元(其中学杂费3万元,赔偿费用2万元),随后拿出27万元现金交到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作为先期偿还费用。

  但这一方案遭到了家长的拒绝,“儿子白上1年半学,就补偿2万元,肯定不行。”家长吴先生说。协商几次未果后,家长们决定让孩子到法院起诉程某。

  正当事情进入法律程序时,一些学生的代理律师发现,程某有明显的财产转移现象。沈开付律师共代理了57名学生的诉讼,沈开付律师讲述,在2007年12月24日,程某办理了离婚手续,把房产转移到妻子名下,好在申请财产保全后,法院查封了程某的房产。

  事发

  谎言

  “夏收秋粮”暴露非法办学

  “骗子!十足的骗子!!”一提起“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NIIT)苏州中心”,市民吴先生气得手直抖。他的孩子是该中心软件工程专业的大二学生,按照2006年入学时校方的承诺,如能再坚持2年多,就可顺利拿到大学本科毕业文凭。可这美好的一切,在2007年岁末彻底破灭。

  事情初露端倪始于2007年初。“孩子刚入学半年多,学校就频频催缴第二学年的学杂费12500元。”吴先生说,“学杂费一般都是一年一缴,学校突然提前收缴,不能不让人起疑心。我当时怀疑学校的资金链是否出了问题。”

  同样怀疑的还有其他一些“本科生”的家长,大家一致拒绝了学校的不合理要求,坚持到2007年暑假才为孩子缴纳了第二学年的学杂费。

  可几个月后,学校的一份书面通知让学生和家长们如梦方醒。这份盖着“苏州工业园区安迪信息技术培训中心”公章的通知称,“我校是非学历教育单位,主要从事软件教育”、“学历教育是我校与中国地质大学网络学院吴江中心的合作项目”、“学生必须参加网络学院的相关学习和考试才能获得相关文凭”。

  “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NIIT)苏州中心”突然摇身变成“苏州工业园区安迪信息技术培训中心”,入学时承诺的“本科教育”也成了“非学历教育”,学生和家长立即慌了神。吴先生说:“大家虽然一直在怀疑,但没想到事情会严重到这一步。”

  2007年12月20日,学校负责人程某公开承认自己违规招生,并表示愿意承担学生部分经济损失。学生的大学梦随之彻底破灭。

  合作办学

  其实是假的

  “美丽校园”全是租借来的

  “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NIIT)苏州中心”位于苏州独墅湖高教园区,两边是中国科技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著名高等学府的苏州研究生院,环境十分优美。若不是宽敞的教室内空无一人,人们很难把“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NIIT)苏州中心”与一个非法办学机构画上等号。

  “当初,很多家长就是被这优美的环境蒙蔽了。”吴先生回忆道,“儿子刚收到‘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NIIT)苏州中心’录取通知书时,我对上面的学校环境介绍将信将疑,实地考察后才决定让儿子读的。”

  吴先生的儿子告诉记者,高考落榜后,“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NIIT)苏州中心”到他们中学招生。“招生老师带着许多印制精美的学校宣传资料,称学校开设的是2年制大专和4年制本科,免试入学,保证毕业和就业。我就报了名,不久就收到了录取通知书。”

  吴先生至今还保存着儿子的录取通知书,通知书上面写道:“经学校批准,你被录取到我校NIIT苏州中心软件工程专业本科学习。”在通知书的另一面则图文并茂地展示了学校的优美环境和独特的教学设施。

  但这些漂亮的教学楼、现代化的图书馆、设施完备的学生公寓,没有一个产权属于“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NIIT)苏州中心”所有。记者调查发现,教学用房和学生公寓,都是向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租借的,而承租人是苏州工业园区安迪信息技术培训中心。中心负责人程某没有透露年租金是多少,“租金不便宜,目前还欠人家50万元呢。”

  录取通知书上还称“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NIIT)苏州中心”是经教育部门批准注册的民办教育机构。程某告诉记者,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NIIT)总部在上海,苏州中心是其分支机构。但当记者提出要联系上海总部证实其说法时,程某则拒绝透露上海总部的联系方式。

  假象

  实际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并没有批准这一中心,“我们只在2006年8月8日批准程某申请成立的苏州工业园区安迪信息技术培训中心,办学类型为非学历教育,办学有效期3年。”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说,“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NIIT)苏州中心”是程某对外招生时打的一个旗号。

  在“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NIIT)苏州中心”的许多对外材料上,都称该中心与中国地质大学网络学院吴江中心合作办学,学生毕业后可拿到中国地质大学的专、本科毕业证书。程某也一再向记者声称自己是与中国地质大学网络学院合作办学,“我们虽没签书面协议,但有口头协议。”

  事实确实如此吗?记者找到了中国地质大学网络学院吴江中心,一位负责人说:“程某的话全是谎言,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也不存在所谓的合作办学。”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2006年夏季,苏州市教育局高教处的人来找他,协商接受苏州安迪信息技术培训中心05级学生。“大概有70多人,考虑到教育局领导出面,我就同意了。经过入学考试,除少数几人外,其余全部录取,苏州安迪信息技术培训中心负责人程某替这些学生支付了一学年的学杂费。2007年夏季,程某又找了过来,让我们接受06级几十名学生,但由于程某拖缴学杂费,以至于一些学生没能及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这位负责人说,网络学院吴江中心目前只办大专学历教育。学生入学,并不等于2年后就能毕业,还必须认真学习,通过严格的考试,才能拿到大专文凭。至于程某对外承诺的本科文凭,他认为是程某在欺骗学生,实际上,学生根本不可能拿到。

  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把学生转移到正规的网络学院,是教育行政部门和程某化解矛盾的一种方式。早在2005年,程某就在吴中区越溪国际教育园注册成立了“苏州安迪信息技术培训中心”,打着“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NIIT)苏州中心”旗号招收学生。

  问题

  学生们状告程某及苏州工业园区安迪信息技术培训中心时,还把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第三被告,一同告上法庭。

  一位姓李的学生拿出了2张发票,发票是由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开具的,每张金额为2000元,分别是2006年9月至2007年7月、2007年9月至2008年7月的住宿费。“凭这些发票,可以说明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程某的学校有着一定的关系。”沈开付律师认为,“在程某非法招生办学过程中,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沈开付律师说,据他初步调查,程某所办的学校是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引进的,而且还提供了教室和学生公寓。作为管理方,应当清楚引进到独墅湖高教园区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遗憾的是,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并未对程某所持的办学资质,是否与其实际从事的办学相符合进行审查,发现其非法办学活动后也未进行有效劝阻,而是长时间默许和放任,最终导致学生们的合法权益受到重大侵害。

  面对记者的采访,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此事已进入法律程序,自己不便多说。”该公司院校工作处一位工作人员此前对记者透露,安迪信息技术培训中心在招生中存在违规情况,可能广告宣传与实际情况也有出入。当初把这所学校引入独墅湖高教园区,在资质审核方面的确不够严格。

  前年被查如今又“东窗事发”

  园区管理方也被告上法庭

  程某的非法招生与办学,早在2006年就已被教育行政部门发现。05级的一位学生说,2005年10月,学校设在吴中区越溪国际教育园,环境简陋,宿舍也在很偏远的地方。图书馆里的书只能阅读,不能外借,教师也是频繁更换。“我们就把情况向教育局进行了反映,教育局也很重视,多次派人过来调查。2006年秋季,学校搬迁到独墅湖高教园区,虽然环境好了,但问题依旧很多。”

  一知情人说,由于非法办学,吴中区教育局吊销了程某的办学许可证,并由市教育局协调,将其所招的学生转到别的院校。如果这时候,有关部门坚决堵住,不让程某跑到苏州工业园区继续非法办学,那么就不会有现在的严重问题。

  对此,程某表示,他的招生办学的情况虽有违规之处,但也不像外面所传的一无是处,“具体情况,你问教育局,他们最清楚,现在我不能多说。”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综合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有了办学许可证,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对外招生,要对外招生,还要去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机构”手续。教育局在给程某颁发办学许可证后,已经发现其培训中心存在问题,并及时将这一情况通报了民政局,要求民政局不要允许其注册。

  这位负责人说,“我们已确认程某在非法招生,并决定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据了解,程某非法招生办学一事,已引起苏州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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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大婶们:宁可错过 不可做错 谨慎无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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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印度学院事件“之我见

  仅凭一张非学历教育的办学许可证,31岁的苏州市民程某打着“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的旗号,在社会上招录起高考落榜生,堂而皇之办起了专科、本科教育。
  在学习了一年半后,一些“大二本科生”才发现自己落入了程某所设的美丽圈套。此时,不仅学业荒废,而且损失难追。到1月4日,已有57名学生到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起诉程某。
  回首程某的非法招生和办学之路,可以清楚地发现诸多漏洞。2006年,有关行政机关和职能部门也曾介入调查和处理,但不知何故,遗患至今?文中"2006年,“苏州安迪信息技术培训中心”被注销,程某从吴中区来到苏州工业园区,向教育部门申请开办了。。。”,估计此次转移应该也是迫于有关行政机关和智能部门的介入,但是转入苏州工业园注册难道可以在吴中区教育局和工业园区教育管理部门的共同上级苏州市教育局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正如文中一位知情人所言:“由于非法办学,吴中区教育局吊销了程某的办学许可证,并由市教育局协调,将其所招的学生转到别的院校。如果这时候,有关部门坚决堵住,不让程某跑到苏州工业园区继续非法办学,那么就不会有现在的严重问题。”
        从整个事件来看该培训中心在审批、注册、宣传、经营等一系列环节中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三、关于教育机构的审批、备案”明确规定“其他教育机构称为:××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以函授、业余方式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教育机构,应在名称中注明“函授”、“业余”字样” ;“六、关于教育机构的财产、财务管理”中明确“教育机构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其他必要费用,并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教育机构举办学习期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内的教学班,按学习期限收费,举办一年以上的教学班,按学期或学年收费,不得跨学期或学年预收费用。学生退学,教育机构应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收退费规定核退部分费用。教育机构因刊登、散发虚假招生广告(简章)等违反国家规定造成学生退学的,应退还所收的全部费用”;“八、关于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按照《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在1998年6月30日之前,在教育机构对照《条例》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力量逐校进行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学校章程、招生广告(简章)、教学质量、学校证书、学校名称、学校财产财务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全面检查,检查合格者,发给新的办学许可证,允许继续办学;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或予以撤销”。
       至此,我不禁产生了以下疑惑:
       各级行政管理、审批部门在此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
       “05级的一位学生说,2005年10月,学校设在吴中区越溪国际教育园,环境简陋,宿舍也在很偏远的地方。图书馆里的书只能阅读,不能外借,教师也是频繁更换。“我们就把情况向教育局进行了反映,教育局也很重视,多次派人过来调查。2006年秋季,学校搬迁到独墅湖高教园区,虽然环境好了,但问题依旧很多。
学校由吴中区越溪国际教育园搬迁到独墅湖高教园区,实际也悄悄的完成了苏州安迪信息技术培训中心的注销和苏州安迪信息技术培训中心的注册。这一过程解决了两大问题:
        1、原机构的注销也等于抛开了原来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且逃避了原来需承担的责任,一切从头再来,一切从头再骗。
        2、只要在吴中区运营一天,相信吴中区相关部门的领导就不会有安稳日子,注册审批中的失职直接带来是学会对学校软硬件的不满和对办学资质的质疑,这是已经爆发的矛盾;同时虚假的招生宣传还在进行....

       “ 实际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并没有批准这一中心,“我们只在2006年8月8日批准程某申请成立的苏州工业园区安迪信息技术培训中心,办学类型为非学历教育,办学有效期3年。”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说,“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NIIT)苏州中心”是程某对外招生时打的一个旗号。
  在“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NIIT)苏州中心”的许多对外材料上,都称该中心与中国地质大学网络学院吴江中心合作办学,学生毕业后可拿到中国地质大学的专、本科毕业证书。程某也一再向记者声称自己是与中国地质大学网络学院合作办学,“我们虽没签书面协议,但有口头协议。”
      就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工作人员所做的解释,我感觉是苍白无力的。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所谓苏州工业园地区的教育管理部门难道平时对所管辖地内的这样一家大张旗鼓打着“NIIT”旗号的机构置若罔闻?

 “   事实确实如此吗?记者找到了中国地质大学网络学院吴江中心,一位负责人说:“程某的话全是谎言,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也不存在所谓的合作办学。”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2006年夏季,苏州市教育局高教处的人来找他,协商接受苏州安迪信息技术培训中心05级学生。“大概有70多人,考虑到教育局领导出面,我就同意了。经过入学考试,除少数几人外,其余全部录取,苏州安迪信息技术培训中心负责人程某替这些学生支付了一学年的学杂费。2007年夏季,程某又找了过来,让我们接受06级几十名学生,但由于程某拖缴学杂费,以至于一些学生没能及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如上所述,2006年安迪信息技术培训中心的一系列违规还是引起了上级管理部门的注意,并由苏州市教育局高教处出面进行协调处理。但是2007年所发生的一切究竟是因为当时的协调、处理不力呢?还是因为程某的屡教不改呢?既然2006年在吴中区就受到上级管理部门处理,那么在苏州工业园区的注册审批又是如何完成的呢?

       此事件对所有相关行业及有合作机会的机构敲响了警钟

       关于资质的审验——
      “ 程某所办的学校是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引进的,而且还提供了教室和学生公寓。作为管理方,应当清楚引进到独墅湖高教园区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遗憾的是,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并未对程某所持的办学资质,是否与其实际从事的办学相符合进行审查,发现其非法办学活动后也未进行有效劝阻,而是长时间默许和放任,最终导致学生们的合法权益受到重大侵害。”
在此事件中由两张住宿费发票又牵出了另一个相关机构: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学生们状告程某及苏州工业园区安迪信息技术培训中心时,还把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第三被告,一同告上法庭。
      不能轻易被几张制作精美的宣传纸所迷惑,资质的审验一定不能马虎,营运资质是否都具备?以往运营中是否有不良记录?公司法人的真实性?等等。。。现在网友对华南虎事件有多执着,我们就应该对资质的审验工作有多认真。

       据了解,程某非法招生办学一事,已引起苏州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但是,学生们被耽误的时光,家长被落空的期盼,对社会力量办学的负面影响,对相关管理机构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的质疑等等这些又由谁来买单呢?      





                                                                                                                                 ——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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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意思呀?有点不明白,希望楼主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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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的位置好啊..我考,这是一种文明,我指 的是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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